再不准备就晚了2021上海16区入园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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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期许多家长在后台反映,对入园验证需要办理的各项材料并不是那么清楚。

那今天托幼君为大家列一张16区报名、验证需要的材料清单,家长们可以赶紧自查一下,查缺补漏,以免在办理入园手续时手忙脚乱哦!

1、基本材料表

(表格仅供参考,以区内具体规定为准)

2、16区入园材料规定

浦东新区

5月15、16、22、23日,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幼儿园进行入园报名和现场验证。

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一般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1.出生证明;2.户籍证明;3.住宅类房产证;4.《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5.《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准分值证明;6.动迁协议书;7.《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8.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9.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10.有效签证外国护照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

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

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热门园所原则上采用“五年一户”)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

(1)人户分离+区域内房产:

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热门园所原则上采用“五年一户”)

(2)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3)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1)持有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2)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动迁户适龄幼儿:

(1)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2)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1)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来护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3)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因或民办三级幼儿园。

6,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1)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2)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7,外籍适龄幼儿:

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黄浦区

1,本区户籍(房产)幼儿:

需携带在“市登记系统”打印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儿童户籍证明(市示范园仅接受年12月31当日及以前迁入招生范围的儿童)、房产证、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报名信息的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如已在“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获取电子证照,验证时出示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享有同等效力。

2,非本市户籍幼儿:

需携带在“市登记系统”打印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及儿童、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段末图片)。

上述证明如已在“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获取电子证照,原件查验时,出示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享有同等效力.

3,修改或补登记: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市级登记系统中的信息进行修改或补登记,可以携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22日至5月23日现场验证时当场进行办理。

(图片来源:黄浦区教育局)

静安区

本区户口:

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户籍迁入截止统计日为年4月15日。

集体户口:

本区集体户口证明、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非沪籍

1.户口簿原件;

2.儿童出生证明;

3.预防接种证;

4.父母一方经本区办理且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5.随迁子女经本区办理且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父母一方持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单;

7.本区房屋产权证;

8.《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9.父母一方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10.父母一方高级技术或职称证书;

11.《年静安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登记表》(参见段末图片)

12.《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儿童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等。

外籍:

儿童本人在有效期内的护照及入境签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市人社局出具的享受优惠政策证明、《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等。

(图片来源:静安区教育局)

徐汇区

(1)本区户籍:

纸质《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户口簿(年4月15日之前入户)、出生证、房产证(或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居住证明(父母一方的产权证或合法租房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

纸质《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为徐汇区、且至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正常续签顺延的居住证视为同效)、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幼儿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幼儿所持的居住证或居住凭证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3)港、澳、台:

纸质《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适龄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出生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

(4)其他情况

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父母一方的本区户籍证明、适龄幼儿护照、《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生证。

持有本市户籍,但因“动拆迁或房屋征收”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适龄幼儿,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适龄幼儿本人户口薄、出生证、动迁安置协议和居住地房产证(房产证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

长宁区

已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的适龄幼儿监护人须根据预约时间按下述情况进行现场验证(需原件+复印件)。

“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

⑴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簿(年4月15日之前报进户口)、出生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⑵上海市户籍长宁产证适龄幼儿

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仅限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本人)。

⑶上海市集体户籍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的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非本市户籍

⑴台胞随行子女

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户籍誊本、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的信息一致)。

⑵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出生证、居住地址为长宁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⑶香港、澳门、外籍人士子女

适龄幼儿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子女需提供护照)、出生证明、在长宁区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仅限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本人)。

⑷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年5月1日~年4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适龄幼儿的户口簿、出生证、居住地址为长宁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普陀区

所有小班适龄儿童入园都必须先在市平台进行信息登记,再到区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根据相关要求到指定点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幼儿本人。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准备材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入园信息登记表》

(6)居住地《房地产权证》或廉租房、公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7)适龄儿童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

(8)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9)其他相关证件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准备材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适龄儿童《入园信息登记表》

(6)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居住证内达标准积分的有效证明(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7)适龄儿童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8)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9)其他相关证件

虹口区

本区户籍

携带户口簿、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报名表》等材料到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一级、二级幼儿园验证,也可到其他各类幼儿园验证。

本市外区户籍+虹口房产证

(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幼儿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报名表》等材料,到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验证。

非本市户籍

适龄幼儿须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报名表》等材料,到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验证。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且持有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华侨、港澳台、外籍

携带相关身份证明、预防接种卡、监护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虹口区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报名表》等材料,可到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验证。

特殊情况

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幼儿或自闭症(孤独症)幼儿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智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预防接种卡、《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到虹口区学前特教中心(大连西路号,曲阳第二幼儿园内)进行验证。

推迟入园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本区户籍幼儿,由监护人携户口簿、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

杨浦区

(图片来源:杨浦区教育局)

闵行区

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实际居住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等)的变动(登记)时间为年4月15日之前。

公办/民办“小区生”(“对口报名条件”)

户口所在地对口:

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并且持有与户口所在地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

居住地对口:

(1)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2)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3)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4)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其他民办园

其他民办园,指招收“非小区生”的民办幼儿园、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

该类幼儿参加现场验证时需持有的证件有:《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年闵行区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表》(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托班幼儿持相应报名表)、出生证、幼儿户口簿(或港、澳、台、外籍幼儿相对应的身份证明)、实际居住在闵行区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租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地址为闵行区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租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

外省市户籍幼儿还需提供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原件;如果父母一方已取得本市户籍,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

外籍幼儿还需提供下文“特殊情况”中的材料。

按统筹条件

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本市外区常住户口但确有困难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入园的小班适龄幼儿、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父母一方已取得本市户籍或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为闵行区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住子女为幼儿本人)的外省市户籍小班适龄幼儿,可选择“按统筹条件”报名。可以选择户口所在地对口报名或居住地(普通租赁房除外)对口报名的幼儿不可选择此类报名。

该类幼儿参加现场验证时需持有以下证件:

本市外区户籍幼儿:《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年闵行区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表》、出生证、幼儿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地址为闵行区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

外省市户籍幼儿:《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年闵行区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表》、出生证、幼儿户口簿、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租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父母一方已取得本市户籍的户口簿或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为闵行区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居住地址一致,同住子女为幼儿本人)、《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及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与父母一方提供的居住证地址一致)、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

特殊情况

1.本市户籍留学人员的持外国护照子女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且持有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本市户籍海外留学人员的持外国护照子女,可选择报名“居住地对口”幼儿园,并与本市市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父母一方本市户籍证明的原件。

2.“市政动迁”幼儿

(1)幼儿持有本市常住户口;

(2)“动迁协议”上安置房的地点必须属于闵行区;

(3)“动迁协议”上安置人员必须有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

(4)动迁安置房的产权证没有办理或没有办理成功的原因是客观因素造成;

(5)幼儿户口没有迁入的原因是客观因素造成。

幼儿监护人需先咨询街镇教委及幼儿园是否符合以上条件,核实后方可按“动迁协议”选择报名“居住地对口”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动迁安置房地址统筹安排入园。不符合以上条件但错误按“动迁协议”报名幼儿园的,会导致现场验证不通过及录取失败。

3.无本市户籍的领养幼儿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领养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无本市户籍的领养幼儿,可选择报名“居住地对口”幼儿园。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国家民政部颁发的领养证明、领养人户口簿的原件。

4.继子女幼儿

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及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继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继子女幼儿,可选择报名“户口所在地对口”幼儿园。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其父(继父)、母(继母)结婚证、监护人证明的原件。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继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外区户籍/外省市户籍继子女幼儿,可选择报名“居住地对口”幼儿园。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其父(继父)、母(继母)结婚证、监护人证明的原件。

5.外籍幼儿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和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外籍幼儿,可选择报名“居住地对口”幼儿园(若为公办幼儿园,办学等级必须是一级及以上;若为民办幼儿园,办学等级必须是二级及以上)。不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的外籍幼儿,可选择报名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或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由幼儿园自主招生。公民办幼儿园均按外籍生收费。

非外籍人员的外籍子女参加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户口簿(或港、澳、台相对应的身份证明)原件。

在本市合法任职/就业的外籍人员携行外籍子女参加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的护照,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6.特殊幼儿

符合闵行区对口入园条件的特殊幼儿凭儿童医学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确能坚持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各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拒收,根据其情况妥善安排随班就读。

宝山区

本区户籍

《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报名表含登记编号)和户口簿(年4月30日之前入户)、出生证、房产证(或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预防接种卡等证件的原件(随申办市民云”和“上海市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以下同)及复印件

本区购房的本市户籍幼儿

《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和人户分离登记回执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区集体户籍和公共户集的幼儿.《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集体户籍证明或公共户集证明或上海市公租房、康租房相关证明或有效动迁证明、出生证、居住证明(文母一方的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集体户籍和公共户籍幼儿居住地统筹入园

外省市户籍幼儿

《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宝山)、户口簿、适龄幼儿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所持的居住凭证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港澳台幼儿

《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适龄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出生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情况

(1)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携带《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父母一方的本区户籍证明、适龄幼儿护照、《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本市户籍,因“动拆迁或房屋征收”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适龄幼儿,持《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和适龄幼儿本人户口薄、出生证、动迁安置协议和居住地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通龄幼儿父母或本人)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区户籍,智力、听力、自闭症等有障碍的适龄幼儿可以到区域指定开设特教点的幼儿园进行报名验证。

嘉定区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可归口优先入园。

2.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

登记在本区的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适龄幼儿,证件须在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3.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须在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园的,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相关证件须在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5.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区就读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或本区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须在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

同时须按照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根据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完成各指标项目积分的网上填报。各街镇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下审核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见下图积分表)。未达相应街镇入园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松江区

(1)本市户籍:

《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

《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

《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青浦区

报名公办幼儿园并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短信提示在指定时间带领幼儿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与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相关幼儿园办理材料审核。(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为年4月30日。)

报名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照各民办幼儿园招生条件、现场验证指定时间与要求,自主选择园所进行相关证件材料审核。

“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注:报名青浦实验幼儿园幼儿必须同时持有青浦区夏阳街道或盈浦街道户籍和房产证(房产证必须是幼儿父母或直系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必须随父母或直系祖父母,且房产证与户籍必须是同一地址)。

金山区

(1)本市户籍幼儿:

家长携幼儿前往,携带报名系统下载的《年上海市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幼儿户籍证明、房产信息、预防接种卡、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幼儿园审核(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幼儿:

家长携幼儿前往,携带报名系统下载的《年上海市金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和《年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积分表》、幼儿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材料交登记点验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一类(父母一方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下图表格中列出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父母未缴纳社保的):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金山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下图表格中列出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奉贤区

本市户籍

1.以居住地登记入园的幼儿,凭有效商品住房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2.以户籍所在区域登记入园的幼儿,户主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口应在认定户口上。挂靠户口(是指幼儿户口迁到除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外其他户主)一概不予认可。

3.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4.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5.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

港澳台、侨胞

港澳台同胞及侨胞若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商品住房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按产权证地址安排就近入园。

内地其他省市

参照《年奉贤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指南》,由属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依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排序统筹安排。

(一)必备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者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如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需一并提交。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居住地址为奉贤区,且与各证件地址一致):自购房的,提供父母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租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

5.申请人的预防接种证。

6.申请人的《年上海市奉贤区随迁子女入园报名表》。

(二)加分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一方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选一)。

2.父母一方工作地与居住地在同一街镇的,需提供其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出具,需与缴保单位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及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

3.父母一方获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

4.父母一方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最近连续三年在本区的纳税明细。

5.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及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再婚家庭的,需提供有关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抚养权是再婚夫妻一方)。

6.幼儿参加早教指导的证明,需提供《奉贤区早教指导手册》。

注: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的,无需提供加分材料,但也须在居住证所在街镇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入园受理点递交入园申请必备材料和有效的积分通知书。

崇明区

适龄幼儿监护人需携适龄幼儿,持《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各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对口幼儿园现场验证。

本区户籍

适龄幼儿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截止日为年4月23日);预防接种证和《崇明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手册》。

本市户籍产权和户籍不一致

需要在产权地就读幼儿园的,须提供户籍证明、产权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上三项均需原件、复印件,截止日为年4月23日)和预防接种证。

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须提供①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分值证明及一年内缴社保满六个月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②适龄幼儿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复印件;③父母及适龄幼儿本人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④预防接种证。

(信息来源:综合自各区教育局)

本文转自:上海入托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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