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执行局上海长宁法院
案情简介
王某等50名员工与某商贸集团公司及关联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并申请劳动仲裁,随后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陆续作出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然而文书生效后,该商贸集团公司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王某等50名员工遂向长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合计万余元。
这批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
执行法官实地走访了解到
被执行人是一家服装零售企业
在全国各地拥有
40余家实体门店和多名员工
然而受疫情等因素影响
正面临资金链断裂的经营困局
企业濒临破产
亟需引入第三方投资
考虑到被执行人拥有服装品牌价值和完整销售链,若强制评估拍卖该公司门店服装资产,将可能损害其整体资产价值,还将导致更多员工面临失业风险。
长宁法院综合研判后,决定启动“执行和解+信用修复”机制
一方面积极推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另一方面,通过信用修复帮助企业扫清市场融资方面的障碍,增强复工复产的信心
同时,由法院常态化监管被执行人账户,监督其以生产经营所得分期清偿债务。
截至年6月,王某等50名员工的劳动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中小微民营企业
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
受疫情影响较大
人民法院坚持探索创新执行手段
解决执行难题
通过严格把握失信惩戒标准
强化信用修复
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
以实际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案中,长宁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运用“执行和解+信用修复”机制帮助巨额负债企业摆脱债务危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在该系列执行案中,并未“一刀切”采用强制评估拍卖措施,而是深入实地走访调查,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寻找最佳、共赢的解决方案,依法修复企业信用,不仅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避免了被执行人破产和更多职工失业,最大程度地为企业复工复产纾困解难。
供稿
执行局
编辑
王雨堃谢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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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执行和解+信用修复”实现市场主体与劳动者共赢|我为营商添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