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5日)下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宁法院)、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联合举办互联网司法研究会年会暨互联网审判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众多司法界人士共同探讨了互联网司法相关问题并对研究成果进行集中展示。
年1月2日,全市首家互联网审判庭在上海长宁法院挂牌成立。三年来,围绕建立健全“互联网空间治理规则与诉讼规则”这一总体目标,通过组建专业型审判团队、打造互联网诉讼平台、健全互联网诉讼规则,完善互联网空间治理,加强研究规划和品牌打造,积极探索互联网纠纷集中审理模式。自成立至今,累计受理案件件,审结件;以“不间断两阶段审理模式”为理念,设计建成“互联网诉讼平台”,为助力“上海移动微法院”提供软硬件支撑,目前已有个案件通过该平台高效化解;先后出台《互联网审判工作规程》《在线庭审规范及操作指引》《电子诉讼规则》,推出旅游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打造旅游纠纷诉源治理新格局;制定《互联网审判三年行动方案》,发布《互联网空间十大行为规范指引》,编写出版《互联网纠纷裁判精要》,积极推动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创新推出司法诊断报告制度,为辖区内企业提供体系化、专业化、针对性的司法分析。
年底,上海市法学会批复正式成立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研究会紧紧围绕“互联网”和“司法”两个关键词,以努力打造与上海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定位相一致、与长宁率先开展互联网审判探索的实践定位相一致的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互联网司法研究全要素聚合平台,着力提升研究力、凝聚力、引领力,全力做好互联网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开拓者”和“引领者”。
活动中,长宁法院还发布了第二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以“规则+解读+典型案例”的形式,通过类型化思维进一步明确网络空间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持续推动互联网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如“营利性专业自媒体应对其报道内容尽到合理核实及注意义务”“电商平台就售后投诉记录等信息负有保存注意义务”等。
长宁法院商事(互联网)审判庭庭长章晓琴告诉记者,随着互联网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互联网案件也呈现出多发性、多样化,从表层向内里深入的特点。长宁法院设置互联网法庭目的就是规范互联网空间行为,提升法治化程度,而《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的发布,不仅能为类案的裁判提供参考,也是想和企业、消费者、以及在互联网上从事各类活动的主体明确法律的边界。
互联网司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博导、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首席专家王春晖教授表示,疫情期间,“非接触案件”也就是“互联网案件”猛增,互联网为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他提醒大家在使用互联网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防范,首先就是要少泄露信息,所有的网络诈骗都是因为掌握了受害人的核心信息,而且有些信息还是是受害人自己暴露的;国家或者组织在采集信息后,一定要做匿名化处理,这样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网络诈骗案件。
据介绍,长宁将继续深化互联网案件网上审理新模式,力求将长宁打造为互联网新兴行业的制度创新策源地,为上海乃至全国互联网纠纷的裁判、治理和预防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来源: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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