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教育学会组织第21届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长宁区教育学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展现教育学会的学术性,激发广大会员参与教育改革与研究的热情,推动群众性学术研讨活动和教改实践活动向更深层次发展,助力长宁“活力教育”,助力长宁教师“卓越成长”。特组织“长宁区教育学会第21届优秀教育论文与案例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于年1月1日以来撰写的学术论文、教育教学案例、教育教学叙事等均可参评(已在区级以上获奖或已经发表的的论文、案例除外)。
二、评选内容分组
第一组:围绕“长宁教育数字化转型建设”的相关研究、实践的论文和案例。
第二组:围绕“教师自身专业发展”,助力长宁教师卓越成长,反映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实践的论文和案例。
针对每组评选内容,每个组按比例评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并根据学校报送及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三、评选标准
1.重点突出。选题针对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有借鉴推广价值。
2.论证科学。论文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论点鲜明,论据充分,逻辑严密,论证严谨。
3.表述清晰。论文题目凝练、明确;文字表述准确、流畅,不超过三千字。
4.凡有在杂志上出现过雷同的文章或片段,被大段引用又不注明出处的论文,不予评选。
四、评选流程
1.由会员单位统一组织推荐,每所学校每一个学段第一组可推荐2篇,第二组可推荐4篇。请会员单位做好论文目录,并在目录上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论文将电子稿及纸质稿同时上交。超过限报数额的以论文目录排序为准。
2.区教育学会成立论文评审小组,组织专家初评、复评,并设立一、二、三等奖。
五、其他事项
1.论文报送截止时间:年9月26日(逾期不候)。
2.格式要求:A4纸双面打印,标题:三号,黑体,加粗;小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楷体。设置页眉:注明“长宁区第21届教育学会论文评选第X组”字样,字体为小五,宋体,左对齐;文章末尾注明作者及单位。
3.论文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njy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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