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长宁区这些地方即

关于同意长宁区年度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的批复

沪规划资源施〔〕号

-05-28市规划资源局

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长宁区-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的请示》(长规划资源〔〕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关于编报国土资源利用计划联动方案的函》(沪规划资源施〔〕号)和相关工作要求,经审核,现对长宁区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方案批复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海”总规及国土空间近期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结合你区国土资源利用现状和潜力,统筹下达年国土资源利用计划。

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应引导开发建设向重点区域集聚,充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化水平,强化国土空间高质量利用,切实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计划下达

(一)土地准备计划

1.土地储备计划

下达长宁区年土地储备计划7.47公顷,包含徐虹线(外环线-凯旋路)等5幅地块(详见附表1,面积以实测为准),有效期1年。请你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监管,加快土地储备实施,优化地类结构,完善地块实施情况台帐,做好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监管系统、上海市土地储备信息的填报和动态维护,及时补充填报历年结转地块信息,实现储备土地全覆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同意天山五村华师大古北路校区等29幅地块列入长宁区-年土地储备滚动计划,总面积约17.30公顷(详见附表2,面积以实测为准)。滚动计划应聚焦重点、稳定库容,是编制后续年度储备计划的提前谋划,不可作为土地储备项目立项依据。

2.土地专项准备计划

同意协和路(北翟路-通协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列入长宁区年土地专项准备计划,总面积约0.84公顷(详见附表3,面积以实测为准)。请你区统筹项目和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实施时序,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先落实重大工程项目,聚焦重点区域和短板领域,与土地供应做好衔接。

同意新泾家园东侧地块(机场东片区Ⅳ-O-05地块)列入长宁区-年土地专项准备计划,总面积约1.11公顷(详见附表4,面积以实测为准)。三年专项准备计划项目库,应与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库做好衔接,是编制后续年度专项准备计划的提前谋划。

(二)土地供应计划

下达长宁区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2公顷、商业办公用地供应计划5公顷。

同意A-19地块等上报地块列入长宁区年度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供应计划。

请你区根据计划安排,强化空间引导,加强区域统筹,有序推进各类用地出让,有效保障市政公共类用地供给,确保计划向重点发展区域倾斜。

你区应滚动编制三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衔接土地准备和供应,强化用地支撑保障,不断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强化土地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三、执行要求

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应始终坚持“遵循规划引领、保障规划实施、推进国土资源高质量利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做好各计划之间的协调联动。请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着重把握如下方面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计划联动的规律性研究,提高计划执行效率,提升国土资源配置效能和综合效益。

(二)进一步规范年度计划调整,市局对各区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监管,指导支持各区因疫情影响、市区重大决策或重点项目变化引起的年度计划合理优化。

(三)按季度编制,并向市局报送本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市局加强对各区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附件:1.长宁区年土地储备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2.长宁区-年土地储备滚动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3.长宁区年土地专项准备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4.长宁区-年土地专项准备计划地块基本情况表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5月27日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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