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法治上海」
11月18日,长宁区开展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副区长陆浩率区各委办局、各街镇一把手领导等共计4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喜英、区司法局副局长金喆勋代表各自单位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参与法庭辩论。
该案为原告龚某不服区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区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向上铁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本次庭审由上铁法院行政庭庭长沈洁担任审判长,庭审紧凑有序,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各尽其责、配合紧密。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被诉行政行为和复议行为的法定职权、程序、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通过旁听,行政机关领导了解了案件内容和法庭调查、辩论的每一个环节,并感受到庭审中的司法公正。
旁听活动结束后,长宁区司法局组织了讲评会,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徐交流了出庭应诉的心得体会。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娄正涛通报了我区今年1到10月份行政应诉的情况,并就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副区长陆浩代表区政府对上铁法院大力支持和有力促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表示感谢,就进一步加强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的法定义务,是优化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构建新型官民关系的重要途径。二是要抓好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努力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以加强依法行政为根本,通过开展“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活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水平。三是要以接受司法监督为契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努力达到%。切实推进负责人应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推动更多的负责人愿意走入法院、敢于坐上被告席和善于庭上应诉答辩。
来源:长宁法宣
编辑:黄浩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