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八千零花钱却多次在盒马用自助结账盗窃

家境优渥的00后男子任某每月有元可供支配,却屡次利用“自助结账”功能在盒马超市盗窃。

8月2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对任某作出有罪判决。

长宁区检察院介绍,00后学生任某家境优渥,因身体原因,高中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除父母每月给的元零花钱外,还有自己挣的元外快收入。

年4月4日,任某和母亲一同去盒马鲜生超市购物,他从货架上拿了清酒、银鳕鱼、帝王蟹拼盘还有北极甜虾等价格不菲的食品。来到“自助结账”台前,任某见周围没有店员看顾,且自己购物车里商品较多,觉得少扫几个商品应该不会有人注意,便动起了逃单的歪脑筋。于是,任某瞒着母亲,仅支付了小部分的钱就拿走了价值多元的商品。

4月7日,店员在回看监控时发现有顾客在店内实施盗窃,于是报警。公安机关接报后,通过视频监控录像,锁定并抓获了任某。

原来,这并不是任某第一次在盒马超市盗窃,年2月,他用同样的方式盗窃了葡萄酒、火腿、牛扒、三文鱼扒和巧克力等食品,共计人民币余元。

到案后,任某称自己是一时糊涂,侥幸以为超市不会发现,于是就这么做了,现在非常后悔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长宁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任某先后两次在盒马鲜生超市采用漏扫商品不付款的方法盗窃商品,共计人民币余元,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任某作出有罪判决。

长宁区检察院表示,近年来,该院共办理了10余起利用自助收银逃单实施盗窃的案件。

检察官提醒,自助结账并不意味着无人监督,出于侥幸心理实施盗窃,这种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超市经营者需要加强监管,消费者也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切不可为贪小利而触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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