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明天起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初级资格证书将于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集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年11月22日(周一)~11月26日(周五)。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领证地点

考生本人实际参加考试的区财政局所指定的地点(详见附表)。

行政区

领证地点

联系电话

浦东新区

(不含惠南)

浦东新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东方路号底楼大厅)

浦东新区

(惠南)

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惠南镇城南路号二楼大厅)

黄浦区

黄浦区财政局(斜土路号会议室)

普陀区

普陀区业余大学(曹杨路号)

徐汇区

徐汇区财政局(南丹东路56号一楼窗口,近天钥桥路)

64718

静安区

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陕西北路号一楼)

长宁区

长宁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茅台路-1号3楼)

虹口区

虹口区财政局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三河路号二楼)

杨浦区

杨浦区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点(济宁路号C座室,近江浦路口)

闵行区

闵行区财政局(沪闵路6号,2号楼室)

宝山区

宝山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宝山区友谊路17号1号楼底楼)

嘉定区

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嘉定区仓场路号室)

金山区

金山区财政局会计科(金山区石化蒙山北路99号室)

松江区

松江区财政局(松江区龙源路66号室)

青浦区

青浦区财政局(城中西路38号北楼室)

奉贤区

奉贤区财政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号南楼室)

崇明区

崇明区财政局(崇明大道号商务中心2号楼室)

三、领证时必需提交的材料

1.领证序号查询单(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询,查询页面截图保存或打印,现场领证时出示)。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除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外,还需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

4.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原件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本市普通高等院校的在读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四、特别提醒

1.证书发放当日,考生(代办人)应当按各考区财政局指定发证地点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以上时限领取证书的,请考生提前与区财政局电话预约,然后携带相关领证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补领。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按规定统一回收销毁。

来源:上海财政

原标题:《明天起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集中发放,小伙伴们请按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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