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些女性在争取投票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结婚或不结婚的自由,为女性独立事业添砖加瓦时,总有一些女性在拉后腿,这一类人就是“捞女”。
“捞女”即牺牲自己灵魂和身体来骗取金钱的女人,她们几乎已经毫无尊严,房间堆满奢侈品,内心却空旷得能听到回声,比如邱某,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邱某不是上海人,但活跃在上海,她只有高中学历,但是长相漂亮,身材姣好,总是能吸引到各种看脸的男性,所以一直没有工作,习惯于混迹在夜场,找寻目标,通过这些男人的“赏赐”过活,久而久之还琢磨出了经验。
因为之前总有男人给她花钱,她的生活确实过得不错,首先就营造了一个白富美的形象,大多数人认识她的时候都不会觉得她是穷人,于是不敢怠慢她,进而给她花更多的钱。
这些人当然也是不怀好意的,或以为她是真的有钱,所以幻想着强强联手,或就是看中她的身子,就想着能和她春风一度,想着邱某的钱的,基本都落空了,想着一亲芳泽的人可能还能尝到一点,不过也被骗得更惨。
邱某同时谈了很多“男朋友”,最后一个就是施某,她对施某说自己叫宋珊珊,是一个空姐,还对他经常晒自己的奢侈品,显示对施某钱财的不屑,然而施某实际上却为她花了不少钱,近千万。
施某一开始并没有多想,花钱也确实心甘情愿,毕竟他也不图别的,就图邱某大学毕业是空姐的身份带出去倍有面子,谁知道谈着谈着邱某就没有人影了。
其实也不难知道邱某干嘛去了,无非就是交往日久,身份马上就要被戳穿,于是先失踪一段时间,然后编一个悲苦的理由分手,至于那近千万的钱也别想了,吞进去岂有吐出来的道理?邱某于是就这么顺利又骗到了一波钱。
不过因为这次骗得实在是太多,施某一联系不上邱某就去警局报了警,警方一听诈骗数额高达千万,立即立案调查。
邱某并没有逃,她就在长宁区的一处房产中,警方一走进去就看到了满地的奢侈品,光是款式简单的运动鞋就排了一条长龙,各种没有拆包装的首饰、珠宝、包包更是堆满地,衣柜里还有很多秀款定制礼服。
偏偏邱某还很无所谓的,翘着腿坐在沙发上,摆出一脸无辜的样子,警方让她摘了身上戴着的金银饰品,跟他们走一趟,邱某来一句:“不摘,我的首饰很贵的!一千多万呢!”
但是警方掌握了初步证据,拥有合法的传唤权利,邱某的挣扎在这情形下根本没用,还是被带到了警局。
在警局的邱某依然嚣张,她嚣张的缘由很快就在她的言行中透露出来——邱某花男人的钱习以为常,她不觉得自己是诈骗。
她说这些钱、首饰都是“前男友”给她的,谈恋爱花钱很正常,自己并没有找他们要过钱。
然而不说警方整理出的厚厚一沓的聊天记录,诈骗罪本来也不以有没有直接索要钱财作为立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要素:!、目的为非法占有;2.欺骗方法;3.数额达到较大及以上标准的公私财物。
邱某的目的就是别人的钱,因为使用了虚构年龄、学历、身份,并且通过暗示、明示等手段,属于欺骗,所以是非法占有,占有数额近千万,这已经不是较大,而是特别巨大,无论是真实身份,还是诈骗数额都令人咋舌,所以邱某毫无疑问构成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后来邱某自己也说漏嘴,说自己只是要了买房子的钱,被警方抓到这个漏洞以后,她马上表示因为总做整形,麻药打多了,脑子不好了,记不住。
但说了就是说了,哪里还能收回去?审到后来,邱某还主动交代了自己曾经为了钱MY的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MY、PC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邱某因为诈骗罪和MY被刑事拘留,她虽然前半辈子确实风光,但这些不义之财终究要还回去,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但今后就要在监狱里踩上至少10年的缝纫机了。
“我生来就是高山而非溪流,我欲于群峰之巅俯视平庸的沟壑。我生来就是人杰而非草芥,我站在伟人之肩藐视卑微的懦夫!”
这是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女子高中誓词,也是每位女性应该铭记于心,激励自己自力更生的名句,不要学习邱某,否则只会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