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0日),恰逢“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首日,上海检察机关在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数字经济时代商标权和著作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通报了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本市侵犯注册商标权、著作权犯罪形势、案件特点及工作情况。
据介绍,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件人(假冒注册商标罪件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件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37件70人),受理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42件人(侵犯著作权罪38件99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4件12人)。
现场,从长宁区、徐汇区、普陀区、宝山区、松江区等区级人民检察院发布各自办理的典型案例不难看出,如今,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不断改变创新环境和发展模式,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然而,也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了新的工具。
不仅如此,相较于之前的案件特点,越来越多的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犯罪呈现出侵权对象扩大、新型侵权方式频现、多种犯罪行为交叉竞合等趋势和特征。
就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为例,本案犯罪分子借助直播带货平台,利用主播间互相“引流”的方式,在同一时间段内大量销售众多假冒国际奢侈品牌的假冒产品,销售金额高达上千万元,严重侵害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