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终端软件捆绑其他软件现象多发,此类行为缺乏法律规范
软件“捆绑安装”,到底行不行?
上海消费者李强(化名)下载某杀毒软件之后,发现电脑里竟然有“软件管家”“护眼大师”两款软件。李强认为,自己并没有下载这两款软件,这属于杀毒软件“捆绑安装”的软件。于是,他诉至法院,要求杀毒软件运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这是全国首例由消费者针对软件“捆绑安装”发起的侵权之诉。
最终,法院认定杀毒软件运营公司“捆绑安装”其他软件,侵犯了李强的自主选择权,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元。
3月15日,该案例入选中国消费者协会~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中消协专家委员会专家指出,经营者提供软件捆绑下载及安装服务时,如未尽到以合理方式事先提示和告知义务,未赋予消费者选择单独下载的权利和独立卸载的功能的,则构成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是内置功能模块还是独立软件
年底,李强下载某杀毒软件后发现,其电脑桌面发现有“软件管家”快捷方式,另在“软件管家”中发现“护眼大师”软件。于是,李强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一审庭审中,法庭主持当庭勘验,发现该杀毒软件下载完成后,桌面确实会自动生成“软件管家”快捷方式。杀毒软件主界面显示模块包括“软件管家”,点击后则弹出独立于原界面的独立界面,包含软件搜索、下载、升级、清理、卸载等功能。该杀毒软件中的“护眼模式”默认打开,点击该按键后弹出独立界面,包含“过滤蓝光”及“定时休息”两个功能。另点击该杀毒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