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这是长宁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完善的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长宁区电商经济发达,大中型电子商务企业众多,随之而来的是针对电商的轻微违法投诉较多。为了“对症下药”,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空间,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区域实际,集中进行调研,面对面了解区内企业需求,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并围绕本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标准、范围等关键问题,反复研究论证,邀请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研讨修改,最终制定出台富有“长宁特色”的《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引入《电子商务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为促进长宁区电子商务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
《免罚清单》在法律框架下进一步细化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覆盖质量监管、广告监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价格监管等10个市场监管领域的42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
这份清单致力于为长宁区中小微企业营造茁壮成长发展空间,减轻企业负担。例如,原来对于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开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应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免罚清单》实施以后,类似轻微违法行为在责令限期内及时改正的,将做不予处罚处理。同时,“不予处罚”的结果也将不再公示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避免企业在起步之初就因行政处罚而进入社会信用“黑名单”,使企业更能安心经营。
《免罚清单》的实施,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同时,也可有效减轻或消除了企业针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群体提出的大量非正常举报的顾虑。
然而,免罚不“免责”。免罚的前提是企业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并且无主观故意,未造成严重后果,违法行为能够及时纠正,但不是不违法。对于这些企业,虽不给予经济处罚,但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会将轻微违法违规的行为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再犯,即不属于“轻微”。
同时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会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及时纠正,坚持严格审慎执法,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方式,提高企业守法合规意识,引导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避免再次犯错。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用清晰列明的免罚事项给执法人员以指引,从而提高执法效能,实现执法“闭环”,同时有效激发企业活力,让企业真正感受到长宁区“有温度的执法”。这既体现执法部门的精细治理,又使政府扶助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良苦用心,以法治的方式得到彰显。
《免罚清单》的出台,不是结束,而是开始。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表示将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