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上海黄浦,一间会议室的椭圆形桌子周围,20余人落座。
一通视频联线接入,镜头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
去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标志这部制定近30年,经历数次重要修改、修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再次迎来“大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海通证券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合邀请的企业代表和专家、律师,汇聚一堂,参与立法征询,为的是充分利用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把最真切的意见传递给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公司法的政治性、专业性、理论性非常强”,杨合庆说,些微调整都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我和同事会认真听取、整理、记录好大家的意见,在工作中吸收采纳。”
“四商”齐聚,共议市场经济的“基础法”
年7月,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设立的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一头连着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成为设在百姓家门口的立法民意“直通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公司法修订草案共15章条,在现行公司法13章条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70条左右。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个中变化,牵动市场心弦。
“我直接讲条款吧”,征询会上,第一个发言的是海通证券合规法务部副总经理武向阳。他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