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切实降低政务窗口对外接待服务感染风险,结合本市最新疫情形势实际,长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华阳路号2号楼)自年3月14日(周一)起调整现场接待服务方式。
1
法律咨询(调解)服务:建议市民通过本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上海法网进行在线咨询。确需到现场咨询或有调解申请需求的,咨询(申请)人请至少提前一天来电预约现场办理时间,并按照规定日期和时间段前往办理。法律咨询服务预约。
2
律师执业许可业务:律师个人执业类事项申请人需通过“好办”系统实现全程在线办理;律师事务所许可事项需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预申请。预审通过后,至少提前一天以电话预约方式,确定现场材料核验时间。律师执业许可预约。
3
法律援助申请业务:申请人需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提交预申请。预审通过后,至少提前一天以电话预约方式,确定现场办理具体时间。中心法律援助律师现场咨询暂停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法律援助申请预约。
4
行政复议申请业务:建议申请人待本市疫情平稳,全市对外接待窗口正常运行后申请。确需咨询或提交申请的,申请人至少提前一天以电话预约方式,确定现场咨询、业务办理具体时间。行政复议申请预约。
对外服务统一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
现场办理业务:进入大厅咨询(申请)人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出示显示绿色的健康码、行程码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名登记并签署健康承诺书;主动接受测温,体温在37.3℃以下方可进入接待大厅办理业务。
6
来访咨询(申请)人员请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