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互联网审判长宁经验

新民晚报讯(记者袁玮)今天下午,在互联网案件审判庭成立两周年之际,长宁区法院发布《互联网审判三年行动方案(-)》、《互联网空间十大行为规范指引》和《-年涉职业打假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图说:长宁法院首次发布并向辖区互联网企业代表发送了《互联网空间十大行为规范指引》。长宁法院供图《互联网审判三年行动方案(-)》聚焦加强互联网审判模式建构、机制创新、价值引领以及与技术深度融合4大任务,探索完善互联网行业准则、规范互联网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互联网领域立法修改与完善,推动互联网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今天,长宁法院首次发布并向辖区互联网企业代表发送了《互联网空间十大行为规范指引》。互联网审判庭发挥集中审理互联网案件的职能优势,针对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突出问题,以“规则+解读+典型案例”的形式,提炼网络空间中各类主体的行为准则,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推动互联网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其中,“规则三:电商平台可以通过设立消费者赔付金等方式要求平台商家就售假行为向消费者进行补偿”,肯定了互联网平台自治规则的效力,所涉案例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首份《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中的“十大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互联网司法典型案例”。长宁法院发布的《涉职业打假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以该院近3年审理的该类案件为分析样本,梳理归纳涉诉案件基本情况,及呈现出的抱团打假和低成本打假现象集中、电商平台管理责任争议凸显、商家与职业打假人博弈激烈等主要特征,深入剖析了“职业打假人”与“消费者”的关系、明知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是否适用10倍赔偿、电子商务平台商家跨类目经营监管、网络代购行为性质认定问题等涉诉纠纷审理难点与争议,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对策,以优化营商环境,倡导诚实理性的互联网交易秩序。两年来,作为上海唯一一家互联网审判庭,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庭集中审理互联网民商事纠纷案件,累计收案件,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38天,建成了全市首个“全流程在线”的互联网诉讼平台,先后向互联网企业发送司法建议3篇,出版《互联网纠纷裁判精要》一书,逐步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互联网审判“长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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