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年度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工作开始啦!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通过所属单位或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谁能申请?怎样申请?以及补贴标准等你最关心的问题,小编都帮你问好啦,这样的利好消息,大家不要错过哦,也千万记得转发给有需要的小伙伴们!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元。优秀人才租房补贴实行“先租后补”,本次补贴为年1月-12月期间因租房产生的费用支出。
申报时间年5月7日—5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条件(一)哪些单位可以申请?
所在企业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良好,且为长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入驻本区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并获得投融资支持、发展前景较好的创业企业或创业项目;
为创新创业企业和人才提供科技、人才、金融等服务的本区中介服务机构,且具备良好的服务绩效。
(二)哪些人才可以申请?
上述单位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定的二级以上高技能人才;
与企业依法签订两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项目需与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签订服务协议;
本人在本市无住房,或在本市虽有住房但居住地位于本市郊区;
同一申请对象历年累计享受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本次申报)。
申报流程(一)人才向单位提出申请:
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向所在单位、众创空间或创业孵化基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或技能证书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二)单位择优推荐:
单位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申报对象,以“户管地”优先、注册地兜底的原则向12个受理平台申请。
单位申报材料包括:《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单位申请表》、《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以上表格可在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